3.15消费者权益日|消法铭于心,维权我在行

【来源: | 作者: | 编辑:yswls | 发布日期:2024-03-15 】

在每年的3月15日,被称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节日自1983年起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该节日的核心宗旨在于强调并保障消费者应享有的各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安全保障、获取产品准确信息、自由选择权、要求赔偿以及追求健康环保的生活环境等。我院亦于今日举行了消费者权益日课堂宣讲活动,以此提高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知和尊重,并倡导理性消费,共筑诚信的消费环境。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消费需求也呈现出个性化、多元化和高品质化的新特点。然而,当前消费供给在质量和速度上未能与消费需求的变化保持同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品质提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其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深远且重要的意义。

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大学生作为即将踏入社会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网络购物的主要参与者,提升他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对于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具有深远的意义。为此,艺术学院特别策划了一场以“消法铭于心,维权我在行”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讲活动。通过这次宣讲,同学们深入了解了“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益”,充分认识到自身权益的不可侵犯性。对于任何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应坚决抵制,勇于揭露,敢于斗争,并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