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创新学生德育模式和表彰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挖掘、打造和宣传优秀学生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先进典型感召、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引导学生成才成长,全面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决定举行第七届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3月—5月
三、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含五年制)大专学生,已获得过校级“十佳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四、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 2.励志之星 3.技能之星
4.干部之星 5.志愿之星 6.文艺之星
7.双创之星 8.悦读之星 9.体育之星
10.实践(劳动)之星
五、总体要求及评选标准
(一)总体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并将其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习专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3.重视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全面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爱他人、爱社会,热心帮助他人,乐于参加公益活动。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前三名;
(2)积极推动学院学风建设,乐于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传授学习方法,交流学习经验,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励,或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国家等级考试成绩突出者优先。
2.“励志之星”评选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通过勤工助学或其他兼职获得劳动报酬,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无补考、重修现象;
(4)事迹典型、感人,有很强的教育引导作用。
3.“技能之星”评选标准
(1)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实训,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表现,已考取专业技能证书;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专业技能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相关奖励;
(3)热心公益,经常利用自身技能为同学、为学校、为社会服务。
4.“干部之星”评选标准
(1)担任班级或学院、学校学生会、团委(团总支)、自律委员会等主要干部;
(2)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以律已,能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表率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者优先;
(4)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
5.“志愿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无私奉献;
(2)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工作,在校期间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50小时,表现优异,贡献突出;
(3)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经媒体报道,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6.“文艺之星”评选标准
(1)对文艺活动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发挥文艺引领作用,组织校园活动能力突出;
(2)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文艺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深受大家喜爱;
(3)在某个文艺项目方面有较突出的特长,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文艺比赛,取得名次获得表彰奖励。
7.“双创之星”评选标准
(1)具有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勇于创新创业,在学生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等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成绩突出;
(3)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
8.“悦读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读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悦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每学年在图书馆借阅次数不低于100次;
(3)积极参加各种读书、征文活动,获得院级以上荣誉,能创作出一定的阅读成果。
9.“体育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比赛,在某个体育项目方面有较突出的特长;
(2)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提高自身体育素养的同时,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体育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深受大家喜爱;
(3)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表彰奖励。
10.“实践(劳动)之星”评选标准
(1)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思想,树立劳动光荣的价值观;
(2)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参加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养成主动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参与劳动的好习惯;
(3)积极组织或认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或先进集体的成员之一;
(4)劳动教育课程达到优秀。
六、活动程序
评选活动分宣传、评选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3月)
1.下发评选通知,公布评选办法。
2.通过公众号、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3.学院接受学生咨询,解释评选活动相关事项。
(二)评选阶段(4月-5月)
1.个人申请(4月1日至4月10日)
有意参加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参评申请,申请材料经班委审核签字后交辅导员(班主任)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附1寸照片)
(2)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活动(或工作、生活)照一张
(4)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交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交给辅导员(班主任)审核。
2.年级(班级)推荐(4月12日前)
年级(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的初评小组,经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后以年级为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交给陈良城老师(邮箱:447813891@qq.com)
3.学院评选(4月下旬)
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评选小组进行复评。
(1)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议情况,评选出医护学院“十佳之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医护学院“十佳之星”。
(3)学院微信公众号宣传“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
4.推荐至学校参评
学院将医护学院“十佳之星”人选推荐至学工处参评校园“十佳之星”评选。
七、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韦丹
副组长:黄清
成 员:陈良城 曾雨露 钟建华 傅永慧 欧阳磊 夏璐琴 刘丽萍 陈玉倩 应雪琴 吴敏 王淑琴 张梅燕 屈山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5号实训楼407,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八、本办法由医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